一、东莞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
东莞居住证需要在东莞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可以办理。
持有东莞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具体如下:
1、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2、自居住登记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的自居住登记满半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3、在东莞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在东莞市旅馆业住宿满半年的;
4、到东莞的流动人口需要先去相关部门办理居住登记,半年后才能正式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惠州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以在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的时间为准。
(二)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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