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洛满镇的钟某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妻子实施家暴,被法院依法拘留。这是柳州首例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作出的司法拘留。
今年5月30日,钟某的妻子计某向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计某称钟某不履行家庭义务,时常无理打骂她,实施家庭暴力,夫妻关系极为紧张。5月25日下午,计某带着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从医院回到家中,没想到狠心的钟某竟将计某驱逐出家门,并对其进行殴打。计某本以为自己的忍让可以换来平静的生活,没想到自己和孩子的处境却越来越艰难,钟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她及近亲属的正常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于是计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计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并于当天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钟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计某及其近亲属。如被申请人钟某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当天将裁定书送达给钟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是六个月。可没料到,6月18日,钟某就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又对计某实施了家庭暴力。面对钟某仍然不知悔改的情况,7月14日,柳江法院依法对钟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将钟某送进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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