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须知:妇女需知道的事情
时间:2023-07-06 10:01:53 2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女性在离婚时,应当与男方协商处理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注意,女性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作分割,归自己所有。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需要收集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离婚

1、

在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离婚的。只是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但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办理离婚登记。一般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

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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