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车辆违章网上怎么处理扣分
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现场违章处罚,即交警当场出具违章处罚单,上面有处罚决定书编号,根据编号可以在网上处理。
(二)非现场违章处罚,即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电子罚单,此时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违章行为,但无法处理,需要去交警大队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核实并开具违章处罚决定书编号,根据编号才可以在网上处理。
网上处理违章扣分具体流程是:
(一)首先在手机上下载“交管12123”APP或在windows浏览器中打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
(二)注册并登录,第一次注册需要绑定违章的车辆和驾驶人信息。
(三)选择“违法处理”业务查询车辆的违章信息。
(四)选择需要处理的违章信息,点击处理并同意服务协议。
(五)输入违章处罚决定书编号。
(六)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缴费扣分。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只能处理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记分不超过12分的交通违章。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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