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从本质上而言,仍然是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处罚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由此可见,网络诈骗四万是肯定需要坐牢的。
网络诈骗预防措施
1、不要随意拨打网上的电话
有些诈骗网站会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让您拨打,这个时候我们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必须先做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再考虑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万不可自以为是
2、去正规的官方网站
注意防范“钓鱼网站”所谓“钓鱼网站”指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URL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HTML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有些年轻人,常去一些小网站,看一些不雅的视屏,或者玩游戏,这是很不好的,不但危害了我们的心灵,还会给诈骗分子留下蛛丝马迹,一旦您的电脑被黑客攻击,盗走了您的密码之类个人信息,那么将会发生难以预料的损失。
3、购物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
在网站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避免直接汇款给对方,可以采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一旦发现对方是诈骗,应立即通知支付平台冻结货款。即使采用货到付款方式,也要约定先验货再付款,防止不法商家偷梁换柱。此外,一定要在市场上认可度比较高的购物网站上购物,在支付过程中最好选择支付宝、网银等较为安全的支付方式,切记不可现金转账,以免被骗。
4、保管好自己的私人信息
不要随便告诉陌生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电子邮箱、QQ号等相关私人资料,尽量少在网吧或公用电脑上网等。尤其在汇款给别人之前,务必要向朋友或客户核实情况,以免上当受骗。警方还提示网民,在上网购物接到退款电话时,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对方要求你提供身份证、手机号以及支付宝、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千万不要轻易将账号和密码告诉给陌生人。
5、账号密码要及时更换
不要嫌麻烦、年复一年的用一个密码,如银行账户、QQ、邮箱一定要做到不定期的修改密码,警方建议最好与自己不离身的手机进行捆绑,以便在第一时间掌握自己网上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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