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交通事故多久过诉讼期
民法典交通事故三年后过诉讼期。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要求负责任的一方进行赔偿,若对方不愿赔偿或者赔偿义务未完全履行的,可以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进行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的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三、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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