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参加工作多长时间起开始交纳住房公积金
参加工作从第二个月开始交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人民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负责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为立案案由: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2)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3)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违反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农业户口可以交住房公积金吗
农业户口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不区分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是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原来在北京交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来
若打算不在北京工作了,原来在北京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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