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2021年我国废除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对相关人员不再进行收容教育处罚,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一般嫖娼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嫖娼行为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抓到有什么处罚
因嫖娼行为被抓的,一般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已废止)》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一)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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