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离婚诉讼的发起条件,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进行,任何其他第三人都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同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诉讼的发起必须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进行,任何其他第三人都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限制:哪些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是,有一些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根据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离婚登记:(一)未满三十周岁的;(二)女方怀有身孕或者分娩后未满六个月的;(三)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四)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的;(五)一方或者第三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六)一方或者第三人实施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七)因感情确已破裂,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确无法维持的;(八)未达法定婚龄的。因此,若要离婚,必须满足以上情形之一。
离婚诉讼的发起必须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进行,任何其他第三人都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另外,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是,有一些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因此,若要离婚,必须满足以上情形之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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