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一、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况有: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男女要求离婚时,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同意离婚,但不能就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二、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怎么办理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向原审法院申请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拿到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吗
只要民事调解书生效,就算婚姻关系解除,也就是离婚了。依照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调解或诉讼,取得离婚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的,只要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就随之结束了。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