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
一、委托合同有什么作用
委托合同的作用在于约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办理委托事务并支付相应报酬,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既可以约定有偿,又可以约定无偿,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办理几项事务,也可以委托办理一切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处理委托事务,如果需要变更的应当经过委托人的同意,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二、个人债务委托他人执行是否合法
个人债务委托他人追讨合法。债权人可以与他人订立委托合同,将追讨债务事项委托给受托人处理,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妥善处理委托事务。债权人将个人债务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就有权按照债权人的指示对债务进行追讨。
三、做出受托人有什么风险
受托人对委托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四个方面:
(1)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受托人怠于注意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受托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2)受托人因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委托关系的建立是以委托人与受托人间相互信赖为前提的,故原则上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但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将委托事务转由第三人处理。
(4)共同委托中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共同委托,是指数人同时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为其处理委托事务。
权利和义务永远都是统一的,作为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在享受了相应的权利之后,还是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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