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一、股东权益包括什么内容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二、股东的股权及股东权益有什么
按照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分红与剩余财产分配权)、参与重大决策(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和选择管理者(选举权)等基本权利。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
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三、公司利润分配条件
一、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二、企业必须按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三、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四、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原则上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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