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一、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即在一个月内传唤。
二、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即在一个半月内传唤。
三、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即在十日内传唤。
一、法院能否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般可以延长两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查起诉期限是怎么算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三、移送起诉后多久开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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