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点都是产生要约效力丧失的法律后果
不同在于撤回必须先于或者至少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与人才可生效;撤回则无所谓
再就是撤回可以是不可撤销的要约撤回;撤销就不能撤销不可撤销的要约或是受要约人有充分理由相信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一、承诺的撤回是什么,可以撤销吗
1、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但承诺不可以撤销。
2、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3、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4、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5、《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二、合同中要约什么时候可撤销合同?
要约可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即要约可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撤销。要约的撤销有例外情况,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以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种情况下,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三、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
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撤回、撤销不同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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