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因此有自首情节的盗窃罪量刑标准要比照盗窃罪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自首在量刑重怎样适用
任何一部完整的法律,法律规范都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按照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也称命令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不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此处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是应当还是可以,但综观处罚法全文,特别是与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相比较,我们就此应理解为“应当”,属于强制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其规范义务性要求十分明确,而且必须履行,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违反,必须依法遵照执行,否则便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一旦认定治安自首,处罚时引用了第十九条,那就必须予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属法定从宽的量罚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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