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培训的课件如果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可以申请版权登记的。
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全文2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