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判离,和离婚次数无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婚姻编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一、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判
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有证据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是否判离需要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已无感情,法院难以依据法条判决离婚。因此在诉讼离婚中,证据的收集很重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考虑能够作证的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网络聊天记录、伤情鉴定书等收集方向。在诉讼离婚中,有充足的证据才能保证诉讼离婚成功。
二、法院判决缺席后怎么办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
律师解答,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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