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也是两年。
(一)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根据借款合同书是否约定还款期限有所不同:
1、借款合同书约定了还款期的情况:
借款合同书约定了还款期的,从还款期到期日的次日起两年内行使还款请求权;
2、借款合同书未约定还款期的情况:
借款合同书未约定还款期的可随时要求对方还款,要求对方还款应给予一定的、合理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一般为一个月以内,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二)借款合同书的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在诉讼时效的两年内再次(除到期时向对方要求还款的那次)向对方主张过权利(也就是讨债)并有充分证据(如有人证、要债的电话录音、或者书面证据如律师函等)证明的,那么借款合同书的诉讼时效即中断,诉讼时效即重新开始计算,也就是从再次主张权利时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也就是说,就是每去要一次债,而且留存证据,借款合同书就可以重新获得两年的法律保护。
(三)签订借款合同书后,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长的诉讼时效是合同签订后的20年内,超过20年,仍然可以起诉,但是没有胜诉权,国家强制力就不保护了。如果债务人自愿还钱的,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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