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起诉离婚要走那些程序
一般起诉离婚要走如下程序:
1.提起诉讼。即原告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抚养证明等材料,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
3.受理;
4.人民法院调解案件,调解不成,进行审理、裁判。且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双方起诉离婚是否都要到场呢
双方起诉离婚是都要到场,起诉对方不出席庭审的,原则上法院不能进行缺席判决,但如果对方经法院拘传仍然不出席法院审理的,法院可以作出判决,但会不会判离婚依据实情而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全文5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