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府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被收养人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一、国内领养孩子的基本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二、收养子女有哪些规定
收养关系成立,需要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都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的是:
1、被收养人的主体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的主体条件: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的主体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生效实施后,收养人只有一名子女的,也可以收养;另外,收养人还要满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条件。(《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全文8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