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与社会平均月工资相比,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基数计算方式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27%,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参保人月平均工资。
2、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1.5%,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3、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行业差别费率确定(0.2%至3%),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本企业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
4、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为9%+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5、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缴纳比例为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基数范围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统一确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表述有所差异。
例如,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还有一些省份的方案在缴费上明确了延迟退休人员的“个性化”规定。黑龙江就明确了其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周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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