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2)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建设工程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
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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