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个被执行人都是“老赖”,也不是每个被执行人都能被称为“老赖”。
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与“被执行人”相对应的是申请执行人。当生效裁判、调解书的胜诉方品尝不到胜利果实的时候,愤怒值让他们瞬间晋升为申请执行人。而法院为了保证司法裁判的强制力,或者说是司法威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之后,被执行人无动于衷,再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现场调查,被执行人屡次传唤不至,名下财产转移一空。就在法院作出失信决定书、拘留决定书的这一刻,被执行人光荣晋级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大家口中俗称的“老赖”。
一、拒不执行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拒不申报的,可以认为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规定下列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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