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欠款父母该不该还
孩子欠款父母不一定要还的,如果子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债务应自己承担,父母就不用偿还。如果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就应当替子女还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个人债务诉讼期限
个人债务诉讼期限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个人债务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不能提供证据,但能够提供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对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4.经查证为虚假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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