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被查封怎么办
时间:2023-03-29 11:51:03 4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央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账户中提取现金。根据此规定,如上质押存单如果要处置,所得的款项必须进入借款人的基本账户(母账户),而款项从子账户解付进入母账户后,其性质发生了变化,即母账户并非质押账户,A银行要在该账户中实现优先受偿权,可能会遭到其他债权人甚至执行法院不认可。在母账户已被司法查封状态下,银行要实现债权的确颇费周折,如果强行解付,还可能涉嫌妨碍民事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一笔原本是低风险的业务就可能演变成高风险业务。

解决此类问题,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方法是A银行与执行法院沟通,在确认子账户质押事实前提下,允许银行对质押存单进行解付并进入母账户,再由执行法院对母账户临时解封,允许银行从母账户上扣收贷款。另一种方法是由A银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存单项下的存款权利进行确权,在申请执行环节,由执行法院之间进行协调,使存单解付进入母账户,执行法院暂时解封母账户并再从中扣收贷款。但无论哪种办法,对于债权的实现都较繁琐,无形中增加了银行的诉累。

一、实践种存单质押的风险

对于以存单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情形而言,存单质押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存单本身的瑕疵以及存单真实合法但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而使质押流于虚空。

这两种风险只在于银行一方。若存单本身系变造、伪造的假存单,而贷款银行并未核实及发现漏洞而予放款,那么当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可能无力偿还本息,此时因存单的瑕疵而致银行不能如愿实现质权,此即存单质押未能有效设立。或者存单本身系有效合法,但银行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工作失误而未将用于质押的存单进行登记止付处理,此时出质人仍可办理挂失并提走质押款项。

无论前者的无效质押还是后者的质押设立后存在漏洞,此两类情形都将导致贷款担保形同虚设,而贷款机构在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偿贷款本息时,只能依普通债权向借款人请求偿还银行付出的贷款本息总额,这对银行来说是极具风险的,以第三人存单质押的情形风险更甚。因此,中国银监会于2007

年7月3日颁布并施行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6

条规定:“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

全文9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存单质押 最新知识
针对存单质押被查封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存单质押被查封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