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不起诉决定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没有受到起诉就算没有犯罪记录。如果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 起 诉 犯 罪 记 录 问 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10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另外,《刑法》第100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是否具有不起诉前科,一般需要综合考虑其犯罪行为、刑罚执行情况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犯罪分子的前科犯罪属于过失犯罪或者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或者其前科犯罪已经超过五年,但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情节较为轻微,危害程度不高,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不起诉。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的前科犯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其前科犯罪已经超过五年,危害程度较高,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起诉。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不起诉犯罪记录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参考因素,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通过不起诉前科来逃避刑罚。在法律上,犯罪分子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起诉犯罪分子并不意味着没有犯罪记录,也不代表可以逃避刑罚。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刑罚执行情况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同时,不起诉前科也不能完全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参考因素,犯罪分子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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