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
一、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非企业法人是指企业法人之外的法人类型,如社团法人、行政机关等,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等,虽有自己的财产,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要承担责任,其开办者与该非法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分公司也是非法人企业,它的总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质,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子公司是法人企业,和总公司一样都具备法人资质。
二、企业内部专用部门保证人的承担责任是什么
企业法人内部职能部门充当保证人时,仍由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因为企业职能部门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故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分支机构的责任最终仍由法人来承担。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非法人企业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非法人,法人是相对于或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全文7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