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吊销债权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办理,同时通知、公告债权人办理债权登记。处置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财产)的收益,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安置费用和税款后,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债权人应当按比例清偿。剩余债务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分配。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销公司时,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经公告和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
一、注销公司必须按照什么步骤组织清算
注销公司必须按照下列步骤组织清算: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由董事或股东大会决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组,指定有关人员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的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清偿债权人;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结算公司未完成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组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6、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清算时股东清算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清算时股东清算注意的问题包括: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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