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抬高药价的举报方法如下:
1、可以与药店店长进行协商沟通,要求赔偿,或者协商退还差价。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拨打消费者热线电话请求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药店价格不合理可以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以及医保部门的规定的,药品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如果怀疑药品价格超出相关的规定,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药店坑了找谁投诉
被药店坑了找食药监局进行举报,具体原因如下:
1、药店违规一般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假药、销售劣药、药品价格违规、或者医保卡刷卡违规等,都可以向食药监局举报;
2、举报药店还可播打12331举报,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在2011年12月印发的相关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3、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食药监局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国家食药监局的负责职能如下: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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