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疤痕赔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当事人由于人身损害造成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但是未达到伤残评定标准,有权向责任方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后期护理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费用,住院期间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并且根据面部受伤留下疤痕对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程度,主张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申请医疗鉴定,根据伤情程度进行赔偿。
车祸面部留下疤痕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遗留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工伤致面部受伤,经治疗遗留瘢痕,瘢痕面积不足2cm2的,不构成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英格兰心情待遇,即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由所在地区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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