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被诬告的,可以举报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诬告人的刑事责任。若是被人陷害可能被司法机关追诉的,可以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的所知,由国家机关来寻找证据。
一、举报领导带有收钱证据可以吗?
可以,如果没有掌握具体的贪污、受贿证据的,也可以进行举报。
当事人如果怀疑他人涉嫌贪污、受贿行为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或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的方式可以是匿名举报,也可以实名举报。
如果举报人没有明确的证据的,在举报时也应该尽量提供所知道或掌握的线索,以便司法机关能及时有目的地开展调查。如果查实的,可由行政、纪检部门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构成贪污、受贿犯罪的,则会由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二、诬告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民法和和刑法均对诬告陷害等行为的责任和处罚作出了相关规定,如果后果尚不严重,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被告(诬告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后果严重,例如被诬告的人因此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等措施甚至被逮捕的,则诬告人将涉嫌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这种情况下,有关执法机关,例如公安局、监察院等,还有可能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投案自首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投案自首,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供述所知的同案犯;
2、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委托他人先投案,以减轻犯罪后果;
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
5、经核实,已准备投案或者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视为自动投案;
6、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
7、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再翻供的,不能视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能如实供述的,视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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