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本人最好亲自到场,并且最好积极应诉。如果本人实在无法出席庭审,又没有递交申请说明的,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依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原则,离婚诉讼只能让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要怎么判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
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涉及财产分割的,法院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总而言之,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一般会缺席判决。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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