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高空作业操作证?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3-07-14 00:20:13 2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高空作业操作证是在安全生产监督局考试办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高处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该证是原安监局现应急办颁发的,每三年复审一次,每六年需要换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几年复审一次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每几年复审一次

1、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如下:

(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2)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办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培训单位会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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