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金融诈骗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其包含了很多种罪名,如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而金融诈骗罪的量刑主要是诈骗的数额来决定的,犯罪的次数、主从地位等都会影响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可以处拘役或者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最低两万元的罚金。
金融诈骗罪的特征
1.金融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指受国家刑法所保护而为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就诈骗罪的侵害对象而言,所有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均是公私财物,从这一角度讲,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因此,“七九”刑法把诈骗罪在侵犯财产罪一章中予以规定。
但是,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单一客体,而是复杂客体。
它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关系,还同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了国家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九七”刑法把金融诈骗罪放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予以规定。
2.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金融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即金融诈骗行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
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保险索赔、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等形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
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
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4.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方面。
诈骗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必须具有非法改变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故意。
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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