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是不能补办的,只有协议离婚发给的离婚证才能补办。如果遇到判决书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当时的判决书内容,并要求档案室给你复印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公证即可。有了判决书后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就可以了。
如何补办离婚判决书?
1、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3)如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
2、拿了离婚判决书还用办离婚证吗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
3、离婚判决书如何补办?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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