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入职后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吗
入职后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是合理的。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不签书面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应该支付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一定要有时效意识,避免增加用工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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