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一、企业注销时货币资金如何处理
1、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不符时,首先进行库存商品盘点,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说明有商品销售不记账,将账面库存金额大于实物库存的差额计算补交增值税;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说明有购进货物不记账,应将货物退还给销货方。
2、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二、增值税计算方式怎么算
1、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收入×增值税税率。如收入100,税率3%,应纳增值税=100×3%=3元。
2、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17%。
3、一般纳税人的有些稍微的复杂,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17%如购货成本为1000,对应的进项税额就是170,销售此批货物收入2000,对应销项税额340,暂不考虑特殊情况,则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340-170=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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