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是指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构成条件则包括:必须有共同的、真实的危险;必须是有意地采取了合理的、有效的措施;损失必须是直接的、特殊的等。
一、逮捕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逮捕的形式要件:
1、有权机关决定。为了防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自由,对享有逮捕审批决定权的机关,法律必须作严格的限制。
2、须有合法逮捕证件,有证逮捕是逮捕法的一般原则。即实施逮捕必须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逮捕文件。而这一文件须经依法请求和审核签发的法定程序,同时还需具备特定的形式。
3、特殊情况下或对特殊对象的逮捕可能采取特殊程序。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包括以下这些: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三、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因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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