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婚检除进行外科检查外,还有尿常规、血常规和一些怀疑有遗传病而做的DNA即基因检查。
婚检首先针对的是遗传病,包括两大类:单基因遗传病和多基因遗传病。前者由于致病基因单一,因而遗传患病率较高,而后者由于致病基因多元,患病几率相对较低。目前遗传病有4000余种,没有根本治疗的办法,正威胁着数以千万计的人的健康,给家庭、国家、民族带来痛苦和沉重的负担。通过婚检可以及时发现,并根据其情况做遗传风险度测算及遗传方式的分析,由医生进行优生指导,尽可能避免生出一个智残或极不健康的孩子。
另外,现在要检查的传染病、性病和其他项目还有艾滋病病毒感染、梅毒、淋病、澳抗、肝功等。通常通过血、尿常规和肝功、胸透、内科、性病检查等项目均可排除会影响婚姻质量和配偶健康的乙肝、活动性肺结核、肾病、性病等很多种疾病。如果准新人们不做婚前检查,稀里糊涂成家被传染,会影响双方感情。
婚检领取健康“通行证”
医学专家指出,父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遗传给孩子的几率接近30%;梅毒通过母体传播的概率相当大;由婚检避免残障儿、精神病患儿的出生是一种好的方式。婚检排除了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艾滋病、梅毒等医学上影响生育的疾病,避免了众多智障、不健全下一代的出生,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不论有无硬性规定,婚检为保护新婚人群以及后代健康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重要性是无可辩驳的。
婚检一方面是对准新人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由此发现一些疾病和异常情况,以便及早诊断、及时治疗,如发现性器官发育异常或患生殖器官疾病,能得到及时诊治,以免影响婚后性生活质量。另一方面还可发现男女双方和家庭中有无遗传性疾病,医生可根据遗传病的性质,从医学、优生等角度提出有益的建议,帮助双方制定婚育决策,以减少和避免遗传病儿的出生。婚检对双方来说实际上是保障了婚姻的质量,对新人是有好处的。婚检时,专家还可以为新人做出孕前指导,如果女方孕前3个月至孕后3个月(即半年内)服用叶酸,每日0.4微克,可以避免胎儿神经管畸形的发生。不是每一个准新人都明白哪些疾病容易生育不健康的下一代,而婚检就为他们提供了这一平台。
每年婚检,医生们总能发现一些人身患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尿毒症等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怀孕后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避免生产时发生意外而导致死亡。一些疾病潜伏在体内,一旦爆发便可致命,因此要早诊断早治疗;在梅毒、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的检测中,梅毒现在的发病率很高,许多患病者并无明显的症状,只有在试验检测查出阳性指标时得以证实。其实得了梅毒并不可怕,只要及时治疗是可以完全治愈的,可怕的是传染给对方,更甚者遗传到下一代,将给未来的家庭带来灾难。如果一方为肝炎患者,另一方可以进行高效价免疫球蛋白的接种,避免传染。孕妇是肝炎患者应及时对胎儿进行病毒的阻断,避免传染给孩子。遗传病现在也不时在婚检中查出,如风疹,可以导致胎儿畸形和发育不良,若婚前女方接种风疹疫苗其有效期为7-10年,就可以避免此现象的发生。因此,通过婚检,发现哪些疾病不宜结婚、哪些疾病须治愈后结婚、哪些疾病能结婚但不能生育、哪些疾病能生育但在怀孕时需做产前胎儿诊断等,不但可增进双方了解,还可及早发现双方有无防碍婚育的遗传病或遗传缺陷,提早发现有无影响夫妻生活的生殖器疾病,在婚前把悲剧的萌芽消除,又何乐而不为呢?
从事婚检工作的专家认为,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彰显了人性化,充分体现了尊重个人隐私权,但婚检是为双方领取健康“通行证”,准新人们在婚前接受身体检查,用一两百元和一天时间的代价换来对配偶的身体状况的了解不是坏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对方负责。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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