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分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以上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是不同的。取保候审的对象一般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非恶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且刑期在3年以下。但是,取保候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和拘留、逮捕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有可能变更为刑事拘留或逮捕。
取保候审是在送检察院还是到最后一天
1、取保候审不是说你就没事了,只是因为你的情况不是十分严重、暂时不能将你羁押、让你在家等候传唤和审理。
2、请注意一定要保证你的手机畅通,否则公安或检察院找不到你,是你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没有候审,会没收你的保证金、同时可以将你刑事拘留或逮捕的。
3、你取保候审后,公安会继续侦查,然后移交检察院审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会通知你参加审理。如果在这期间你一直候审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你的保证金最后可以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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