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金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
3、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三)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
2、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全文5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