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从郴州市住建局获悉,郴州市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郴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其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招标人依法组织现场报名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答疑,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签署、上传、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密。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并应当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评标专家应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类等评标专家所占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
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批复;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核准;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施工图已审查备案;已取得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量清单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财评报告;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郴州市住建局市场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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