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不提前把房子腾空在拍卖?
这篇文章跟大家聊一聊,为什么法院不提前把房子腾空在进行拍卖?非要卖了再腾空?
这个问题相信也是很多人不愿买法拍房的原因吧。各种报道可以看到很多人买了。市房住不进去的,因为里面住的人各种威胁,比如老人,孕妇,小孩,自杀,房子不让别人碰,等等问题,导致住不进去,最后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打官司。
那法院为什么不提前把房子腾空在进行拍卖?非要卖了再腾空?
如果能够这样。就可以让更多人参与进来购买法拍房了吗?这样房子卖得更快,法院能更快结案,银行或者债权人也能更快拿到欠款,各方受益。
其实针对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大家可能也经常看到法院说话很难听,斩钉截铁,铁面无私,其实不仅仅是这样,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其中一面
在这里,不提前腾房也让我们看到了法院温情的一面。
因为很有可能这是业主最后的一套房子,也可能是唯一的住房,拍卖出去短则一个月,长则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都有可能
那这期间法院也不可能让原业主无家可归,露宿街头吧?
另外呢,从法律上来说,在房子还没有过户卖出去之前,那房子的所有权、使用权还是原业主的,法院也没有权利让她提前搬走。
并且有人居住的房子,在法拍房领域不是全部不能买的,比方说这个房子是原业主的唯一一套房子,或者几套中的其中一套,正好,原房主住在里面,但是也许他只是因为抵达贷款做生意,创业或者投资什么项目导致亏本了,还不起房贷了,但是不代表住在里面的人一定十恶不赦,死皮赖脸,或文化很高,或素质很高,现在这样也是没有办法,所以拍卖之前是要住在这里的
你买他的房子过来,过了户之后,房子就是你的,所以他也会在规定期限内搬走,所以这也不是什么大师!
再来说,房子并不是里边租了人就不能买的,因为最高法明文规定,法配方由法院负责,腾退只是实际工作开展中需要照顾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比如有老弱病残的情况,是不是就要制定相应的特殊的腾退方案?
所以不同情况下腾退的方案周期也各不相同。
如果你遇到了有人居住的法拍房,提前做好腾退方案,做好难度预估,或者是委托专业的机构从中协助,都是可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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