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庭之前和解或撤诉,就可以不开庭审理。
主要有两种情形可以不开庭审理:
1、是转入督促程序的案件,即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量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直接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2、是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案件,即法院认为民事纠纷的争议不大,当事人在案件开庭前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必进行开庭审理,而是由审判员一人或者由合议庭主持,以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审结案件。
行政诉讼一审可以不开庭审理吗
不行,一审必须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也就是说,一审要开庭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
注意不公开审理也要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也就是不开庭审理。
非行政诉讼案件可以不开庭吗
如非行政诉讼案件不开庭审理,意味着它就需要在诉讼之前提前和解,不然立案后顺利肯定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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