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者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依照民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对对方的责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是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任意性。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是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具有赔偿性质。违约责任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违约责任可以约定,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规定;
6、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违约方可以选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隐名投资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什么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英美法把实际履行作为辅助救济方法,一般仅限于法院判决并强制违约方履行义务,而且只有在损害赔偿不是一种充分的补救方法时才采用。
实际履行,称为“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实际履行。特殊情况即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投资合同无效返还财产的方式有三种,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包括三种,第一种是实际履行,又称为继续履行,存在金钱债务违约时,应当实际履行。第二种是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况,应当按照事先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最后一种是赔偿损失又称为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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