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碰瓷”这种诈骗违法犯罪的行为方式。碰瓷虽然属于诈骗犯罪,但不是交通肇事罪。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对方赔偿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碰瓷行为也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失控,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因此,碰瓷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实际上,“碰瓷”属于一种诈骗违法犯罪的行为方式。
交通“碰瓷”算是诈骗犯罪或者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交通肇事罪。碰瓷原则上考虑构成诈骗罪。由于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会明示自己的主观目的,会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交付赔偿款,因此“碰瓷”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碰瓷”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碰撞正在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因突然受到撞击或紧急避让而使车辆失去控制,进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权利遭受损失。
行为人对此手段的危险性认识或应认识,但仍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甚至不止一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其主观心理已经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碰 瓷 " 会 构 成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罪 吗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其公共利益的行为。而碰瓷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的范畴,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碰瓷行为通常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碰瓷行为可能给他人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但通常不会故意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其公共利益,因此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碰瓷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的范畴,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虽然碰瓷行为可能给他人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但通常不会故意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其公共利益,因此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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