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妈妈对小孩实施殴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家庭暴力的,小孩要立即报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多次被家暴怎么办
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二、离婚后被骚扰了怎么办
离婚期间如果一方被另一方骚扰且已经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的,骚扰行为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如果一方的骚扰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另一方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有哪些
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有如下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4、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6、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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