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1)死亡的。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3)提出注销申请的。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6)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5)至8)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因5)、6)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哪些情形需要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律师提醒:安全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了交通事故,切勿肇事逃逸,否则后果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全文9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