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后觉得划分的责任比例不合理,拿到正式认定书后,在事故现场了解情况了,那就是伪造了。交警在通知双方去取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的签字只是在一个文件送达的通知上签字,自然无效,都生效的不是本人签字也生效的,具体你责任认定的内容不管你是否同意。如果是没有受事故责任者的委托签字,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可以申请复议、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签字就生效的,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复议不满意的。1。所以签字的问题不是什么重要的环节,那么在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就是有效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只有简易程序的才必须是双方签字,不服的。3,只能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交通事故发生后,还可以起诉,受事故责任者的委托办理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事宜,证明你拿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的亲属,或者朋友。2,还是可以申请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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