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被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一审法官是否会被追责、追究多大责任,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如果一审法官完全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思维做出判决,并无任何主观过错,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因素作出了错误判决。比如一审时证据不足,到了二审时出现了新的证据,二审法院依照新的证据依法改判。这种情况下一审法官不具有任何过错,是不会被追责的。
如果一审法官主观上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影响他做出错误判决,只是因为自身业务水平不够,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做出了错误判断,因而作出了错误判决。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后,一审法官虽然不会被明里追责,但会影响他年终的绩效考核。
如果一审法官有所偏私,故意昧着良心作出错误判决,比如存在没有依法回避、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等违法事由。二审法院予以纠正后,有关单位当然会对其追责,轻则由法院内部进行处分、重则由纪委介入调查、甚至检察院依法追究其枉法裁判罪的刑事责任。
当然,有时候一审判决出现错误也在所难免,如果非要要求一审法院绝不能错,那作为纠错程序的二审法院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
(一)因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三)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判的;
(四)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
(五)其他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一、一审和二审间隔多久?
一审和二审之间的时间间隔为:如果案件属于是民事诉讼,其间隔时间为十日或者十五日;如果案件属于刑事诉讼,则其间隔时间为五日或者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
二、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
(三)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四)判决效力的不同
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五)使用的程序不同
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